欢迎光临郑州邦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智慧超限站系统解决方案设计思想
 

设计思想

依据《广东省公路超限不停车检测系统建设技术指南》、《江西省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建设技术指南(暂行)》、《湖北省普通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建设技术指南(试行)》、《湖南省不停车检测系统建设指南》等省市的文件要求,治超系统构成应包括:

(1) 公路超限不停车检测系统一般由前端货运车辆超限信息采集取证系统和后端货运车辆超限信息管理(含非现场执法)平台组成。

(2) 前端货运车辆超限信息采集取证系统一般由不停车称重设备、车辆轮廓尺寸检测设备、车牌识别及抓拍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信息发布设备、交通标志、供电与防雷设施、不停车超限检测区及其附属设施构成。

(3) 后端货运车辆超限信息管理(含非现场执法)平台一般由区县级、地市级和省级超限信息管理(含非现场执法)平台构成。

(4) 不停车超限检测区由不停车称重设备承载器(称量区)、轮廓尺寸测量设备及其前后两端的引道路段组成。
系统总体功能要求如下:

(1) 应具备货运车辆车型、轴数、轴重、车货总质量动态检测和输出功能;

(2) 应具备货运车辆轮廓尺寸(长、宽、高)动态检测和输出功能;

(3) 应具备货运车辆车牌识别和输出功能;

(4) 应具备货运车辆视频录像和输出功能;

(5) 应具备货运车辆图像抓拍和输出功能;

(6) 应具备货运车辆超限信息和轮廓尺寸告知、发布和显示功能;

(7) 应具备货运车辆车速、流量检测和输出功能;

(8) 应具备货运车辆异常驾驶行为检测、判别和输出功能;

(9) 一级公路应按半幅路基宽度铺设不停车称重设备;二级及其以下的公路应按全路基宽度铺设不停车称重设备,并双向设置车牌识别及抓拍设备和公路LED 可变信息标志;

(10) 应记录并上传 5 吨以上(含 5 吨)车辆检测信息 ;

(11) 车辆检测数据应实时传输到省级超限信息管理平台,在未得到省级超限信息管理平台授权的情况下,现场控制柜无法自行修改检测数据。


关注官方微信
0371-5569507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