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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系统业务现状
 

执法业务简介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业务包括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海事行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 7 个门类,部分地区划分为路面执法、水上执法两大综合门类,本方案聚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业务中的道路运政。道路运政主要负责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包括对道路客运和货运经营业户的经营行为的监管。重点监管的违章行为包括无证客运,无证货运,不按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途中卖客,擅自改装车辆,未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货车超限超载,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未按规定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终端设备,异地驻点营运,违规提供服务车辆等。

执法形势

“十二五”期间,城市快速发展造成非法营运,班车、货车违规运营等交通违法行为大幅增多,传统“路检路巡”的交通执法监管方式面临着巡查范围大、执法人员少、执法门类多等问题。以沿海某市举例,2018 年全年立案查处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违章案件 33731宗,同比上升 21.6%,其中查处黑大巴、租赁大巴、无证大巴案等 3 类非法经营大巴案件 1425 宗,同比上升 34.8%;查处客运大巴未按照规定线路、站点经营违法案件 4670 宗,同比上升 99.4%;查处巡游出租车违章案件 687 宗,同比上升 34.4%;查处无证、超许可危货运输案件 552 宗,同比上升 28.1%;查处治超超重案件 3812 宗,同比上升 236.5%;查处网约车非法经营案件 3454 宗,同比上升 359.3%;查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违法案件 368 宗,同比上升 22.3%。可以看到,现在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重点关注和查处的违法违章行为主要包括非法营运、非编司机(黑大巴、租赁大巴、无证大巴),班车违规停靠上客、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客运大巴未按照规定线路、站点经营),货车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无证、超许可危货运输),不按规定上传车辆动态信息和营运车辆逾期未年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
 

需求分析

为应对新形势下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情况,交通执法部门明确以执法队伍管理、执法办案、执法监督和执法服务为主线,构建“纵向贯通、横向集成、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化体系。通过建设执法数据中心和信息交换平台,汇聚和共享交通运输行业的业务数据;强化交通运行态势感知和分析能力,优化执法业务流程,提高信息系统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形成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智能便捷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化体系,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能力、执法质量、执法效率和执法公信力。
 

业务痛点

当前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业务流程如图 1 所示。

突出存在如下困难:
一线执法人员亟需智能化的执法手段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难以准确识别存在违法嫌疑的车辆。一线执法人员在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时,根据遇到的违法情况以及个人经验判断来锁定违法嫌疑车辆。难以快速查询执法中所需要的信息。在执法现场,执法人员需要检查并核实车辆和司机的证件、车载设备(比如卫星定位设备)的工作状态等,核实的过程需要使用其他单位开发的多个业务系统,其操作并不契合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业务的使用习惯,导致现场执法检查效率不高。难以高效采集音视频证据。对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取证时,执法人员需要获取驾驶员和乘客的证词证言作为关键证据,需要安排专人通过手持摄像机完成音视频采集取证,事后还需要进行大量的整理工作,取证效率偏低。执法部门领导亟需科技化的管理手段
主要表现在两方面:
执法过程的规范化管理。一线执法人员一般以独立的大队形式外出执勤,执法部门领导关注执法过程的合规性,比如执法车辆是否遵循既定的巡逻线路,执法人员是否在岗。执法成效的分析改进。执法部门领导主要通过已经归档的执法案件对当前的执法成效进行分析总结,亟需结合执勤信息从更多维度进行数据分析的应用系统,进而找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的薄弱环节。亟需加快非现场执法业务开展进度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多项政策中,均明确提出加快推进非现场执法业务,但是受限于现有的人工路检路查的执法工作方式,执法部门亟需通过运用基于视频的智能识别和分析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业务的系统性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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